編 號
A001
材 質
PP
特 性
色彩表現鮮明
用 途
展覽海報、掛圖、指示牌、壁貼
適用地點
室內
裱膜種類
亮膜、珍珠霧膜
常備規格
90cm、120cm、150cm
價 格
50/才(包括冷裱)
【計算】
基本才數
6才
交貨時間
隔日(台南縣市
、
永康市及新市南科等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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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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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移民政策的思維,愈來愈清楚。從移民署成立前後期間,限縮大陸配偶依親居留的人數,捍衛外籍配偶應提出財力證明的正當性,又在人口政策白皮書中研擬,將對外國人增設永久居留階段。這種鎖國政策的思維,未來有哪個外國人想移民台灣? 現階段的移民制度,採「居留─歸化」兩階段,外國人只要居留滿五年、外籍配偶居留滿三年,即可取得歸化資格。如果移民政策加入「永久居留」階段,將會出現兩種可能的後果。 第一種情況,對新移民的權益沒有影響。也就是,內政部配合《國籍法》修改《移民法》,將外國人居留縮短到五年以內,而外配居留縮短在三年以內,但申請歸化的合法居留時間不變。 第二種情況,對新移民非常不利。即,內政部修改《國籍法》去配合《移民法》,將申請歸化的時間往後拉長,讓外國人要先居留滿七年、外籍配偶居留滿五年,再申請永久居留,之後再申請歸化我國。 從移民署成軍以來,內政部一再標榜要為新移民服務,結果政策盡是背道而馳。比方說,提出限縮大陸配偶的依親居留配額,刊登廣告宣傳外籍配偶應附財力證明,如今,研擬歸化前增設「永久居留」階段,延長外配取得台灣身分證的時間。 但不論對外籍配偶再怎麼嚴苛,再如何設限,都比不上大陸配偶,由於大陸配偶光是要取得身分證,要經過「聚團停留、依親居留、長期居留、定居」四個階段,至少要待滿八年,如果外配居留延長到五年,也頂多是「向大陸配偶看齊」罷了。